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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示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9-04-19

1 总则 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,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,制定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示内容。  2 依据 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); 《关于公布河北省2019年度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冀环科技函[2019]156号; 《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》。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.1 基础信息  公司名称: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:杨志忠 地理位置: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船厂路1号 3.2 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情况 名称 数量 用途 油漆及有机溶剂 494920升/年 辅料 3.3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(根据排污许可证)   污染物名称 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允许排放量 备注(废气/废水) COD ≤150mg/L 38.7t/a 废水 氨氮 ≤25mg/L 4.1t/a 废水 SO2 ≤400 mg/m? 2.5t/a 废气 NOx ≤400 mg/m? 1.6t/a 废气 3.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   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、废油泥、废油桶、废油漆桶、废油漆、废油漆渣、废显(定)影液、废油活性炭、废油石英砂、废有机活性炭、废酸液等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(乐亭县海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、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、迁安市志诚润滑油有限公司、河北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)。  3.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   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并通过上级环保部门的备案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4月17日